中國大陸發佈《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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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如下: 1.保健食品管理模式由單一註冊制調整為註冊、備案雙軌制。 2.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外原料生產之保健食品及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營養成分除外)須通過產品註冊,並經現場查核與覆核檢驗。 3.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生產之保健食品及首次進口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營養成分之保健食品須備案。 4.保健食品名稱不得使用虛假、誇大、明示或暗示預防、治療功能等詞;不得表述與功效相關文字等命名及標示。 5.保健食品申請或備案人應對其產品真實性負責,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 資料來源: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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