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6月19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電腦軟體專利適格性(patent eligibility)的審查做成重要判決─Alice v. CLS Bank。該案對軟體專利適格性提出新的審查方法,首先,必須判斷該電腦軟體專利是否為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由於,過往司法實務見解認定自然法則(Laws of nature)、自然現象(Natural phenomena)及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s)不具專利適格性,所以若是該電腦軟體專利被認定為抽象概念,則將不具專利適格性,是以必須再進行第二步驟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