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律透析第33卷第11期 -英國線上內容安全法草案要求線上服務提供者對違法內容負責
作者:李姿瑩
定價:電子檔 150 元
出版單位: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出版日期:2021/12/15
出版類型:產業評析
所屬領域:科技法律研析
瀏覽次數:1236
加入最愛
摘要
英國數位、文化、媒體和運動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於2021年5月12日公布「線上內容安全法草案」(Draft Online Safety Bill,以下簡稱草案)。根據英國下議院圖書館對該草案的摘要報告,該草案針對違法(illegal)及有害(harmful)的線上內容,如: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暴力(violence)或自殘(self-harm)行為,甚至是疫情期間散布反對疫苗的誤導性資訊等,課以線上內容服務提供者,包含線上內容分享平臺和搜尋服務提供者(providers of online content-sharing platforms and search services)責任。草案指定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以下簡稱OFCOM)為主管機關,並得依草案第86條科處前述服務提供者最高1,800萬英鎊(約新臺幣7億元)或其全球營收10%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