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之目的係透過美國國家情報體系於2020年6月提出之第一版「情報體系人工智慧倫理架構」(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thics Framework for the Intelligence Community)4觀察其如何建立情報用AI之倫理倫理框架並將針對該準則所提到之應紀錄項目、公平性與可解釋性進行分析,檢視於特定領域上之AI倫理框架設計概念,以作為我國「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未來持續落實之參考。
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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