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京都議定書的時代,節能減碳的議題已持續在世界各地發酵。各國政府為達成節能減碳的承諾義務,除致力於創新技術研發,也嘗試導入需量管理制度,達到能源效率提升和政策設定減碳目標。我國行政院於 2012 年 9 月份正式核定「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經濟部能源局復於同年 10 月份,在能源管理法授權下,發布「能源發展綱領」,擬由供給端、需求端和系統端三大構面,建構綠色低碳經濟體。
本文選定美國作為比較法之研究主體,首先概述美國能源市場之現況與需求面管理相關重要法制政策。其次,將深入探討互通性標準所衍生之議題、消費者隱私權疑慮、安全性風險,以及如何促進消費者參與等重要法制議題,期此作為我國法制政策和綠能市場發展之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