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網路普及與高度應用,不僅人民對於網路資訊和網路購物的依賴益發強烈,更連帶改變了公部門服務方式,例如:網路稅賦資訊、網路罰金繳納、網路投票、網路駕照更新等多元線上服務,大幅提高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1990 年美國國會通過「美國身心障礙者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y Act,下簡稱 ADA) 時,網路對多數人而言尚屬陌生名詞,此一專為實體無障礙設計的法律規範,解釋上似乎難以延伸保障虛擬空間無障礙網站建置,使得落實保護身心障礙者透過網路獲取公共資訊,窒礙難行。然人民有平等機會接受公開資訊與保障身心障礙者不受歧視地參與社會活動,已是主要國家共識,如何落實網站或網頁之無障礙化,ADA 和近期美國個案發展,殊值關注。
壹、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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