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for Climate Change, IPCC)提出的第五份氣候變遷評估報告(Fifth Assessment Report)指出,人類活動正是造成長期氣候改變與生態足跡攀升的主要因素。遏制溫室氣體排放以延緩全球暖化已成為國際共識,為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世界各國積極導入智慧城市的規劃與建設,藉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躋身永續地球理想區域。
然而,各國積極開發智慧城市的企圖心,並不僅止於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尚包含提升生活品質與創造環境和諧城市。寄望藉由導入各式新興技術應用,帶動企業活絡發展,進而調整產業結構,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研究藉由各界專家的指導與討論,收集國外415 個智慧城市案例,透過智慧城市市場分析與個案探討的方式,逐步歸納全球智慧城市市場規模、發展需求與運作方式。在415 個智慧城市計畫基礎上,本研究研析各個國際大廠提供之產品與服務,瞭解各個國際大廠在智慧城市產業價值鏈之運作布局,搭配全球智慧城市發展需求,提供未來臺灣智慧城市產業推動策略建議。
有關本研究之主要觀點,可歸納如下︰
一、全球智慧城市商機
本研究掃瞄全球 415 個智慧城市推動計畫,由城市升級需求出發,洞悉全球各區域發展智慧城市之商機,探討後發現︰
發展智慧城市的國家中,分析京都議定書締約成員國之組成,大致可區分為需求先行國家與需求緩現國家,需求先行國家是以軟硬體需求為主,搭配軟性教育方式推動城市升級。另一方面,人口紅利國家對於設計規劃之需求殷切,同時亦有軟硬體需求。
探討全球智慧城市的發展,歐洲地區以智慧能源與智慧交通扮演重要角色,亞太地區則以智慧交通型、智慧能源型與智慧建築型為主要營收來源。中東與非洲地區以智慧能源為主要需求。拉丁美洲地區則智慧交通型與智慧治理型之年複合成長率最大。
從各地區專案類型分析,亞太地區之智慧城市計畫鎖定智慧能源作為智慧城市之發展主軸。歐洲主要推動智慧能源型計畫,同時發展智慧交通,大力導入次世代電動車與推廣Carsharing 之車輛租賃服務。而北美地區則是大力導入智慧電表與建構智慧電網,汰換老舊電力基礎建設,解決當前電力網路系統不穩定現象。中東與非洲地區以智慧能源及智慧交通為主要發展項目,拉丁美洲則訴求智慧交通與智慧治理的安全城市。
二、標竿與潛力智慧城市案例
洞悉全球重要智慧城市發展,將重要城市劃分成標竿智慧城市與潛力智慧城市,並個別探討其發展內容亦是本研究之重點。
國外案例中可知,智慧城市之建造須考量民眾需求,意即從市民需求出發,建構具體可實踐之都市願景計畫。且智慧城市大多結合產業發展,透過試點方式,提供商品化與產業化示範場域,累積成功經驗,作為智慧城市成果之伸展臺,伺機輸出海外。
此外,傳統 B2B 或B2C 之商業模式逐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G2B、B2G與G2G。因此,許多國家的智慧城市,積極吸引民間參與投資,導入政府民間合作關係(PPP)與民間融資提案(PFI),帶動智慧城市發展。另外,更有已開發國家透過 ODA 外交援助方式,成功輸出智慧城市至新興國家,創造外匯收入與國際影響力。
三、全球智慧城市產業概況
解析全球智慧城市大廠以及產業價值鏈概況,一窺當前全球智慧城市產業之發展狀況。國際大廠在智慧城市各領域價值鏈之布局趨於整合,從顧問諮詢開始,提供城市問題解決方案,將產業價值鏈觸角由基礎建設延伸提供服務,且為了跨足不同領域,紛紛以異業結盟或是企業內部整合方式發展。
臺灣眾多在地廠商致力於智慧建築領域;地方政府以解決問題為導向,聚焦智慧交通與智慧治理。此外,臺灣多為中小企業,加上目前尚未有強而有力的系統整合廠商,不易提供完整城市解決方案。
四、臺灣智慧城市產業推動策略建議
因應臺灣推動智慧城市產業面臨「認清戰線已經擴大」、「釐清事業推動主體」、「市民需求驅動發展」、「營造獲利商業模式」等四大挑戰,本研究提出臺灣各類型智慧城市產業發展之發展利基及國內外廠商競合關係,同時建議組成臺灣智慧城市產業大聯盟並設立都市問題導向試點,藉以帶動臺灣智慧城市發展,進而輸出臺灣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一)臺灣各類型智慧城市產業發展之發展利基
臺灣智慧城市產業發展利基如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所示,在智慧交通部分,建議價值鏈各環節廠商攜手合作,輸出智慧交通解決方案於需求先行國家,並以臺灣為試點,發展摩托車解決方案,未來輸出人口紅利國家。臺灣廠商亦可與IBM 與Cisco Systems 等以提供顧問服務或系統整合之國際大廠合作,再藉由國際大廠海外布局之勢,共同提供其他城市所需之智慧交通系統解決方案。
由於臺灣電力是特許行業的關係,目前尚無優良智慧能源試點,尚無法吸引國外買家前來採購整體智慧電網方案。建議臺灣業者藉由奠基已久的研發與生產優勢,提供系統整合大廠如Accenture、IBM、Cisco Systems、SAP 等國際大廠所需之零件設備;或是與國際都市規劃公司如Arup、Sweco、MottMacDonald 等,尋求雙方合作關係之機會,再藉由國際大廠步入全球智慧能源型市場。
而智慧建築方面,未來智慧建築產業供應鏈將趨於完整,倘若廠商能夠有效整合產業供應鏈之廠商,應可先針對臺灣既有建築智慧化發展,待產出成果後,提供需求先行國家與需求緩現國家既有建築物智慧化方案。同時,臺灣業者可與國際都市規劃公司與營造公司合作,提供國際廠商在人口紅利國家興建智慧建築之諮詢服務、相關基礎建設與系統整合服務。在諸多智慧城市類型中,智慧水資源產業尚無發展利基,建議各環節廠商密切合作,在水供給與處理之整體設計考量ICT 應用與智慧化,方能有效帶動整體智慧水資源產業之發展。由競合關係角度分析全球智慧治理產業價值鏈,臺灣智慧治理產業供應鏈於顧問諮詢與系統整合端較為弱勢,臺灣基礎建設相關業者可與國際系統整合服務廠商,如Accenture、Cisco Systems、IBM、SAP 等系統整合大廠合作,提供成本與品質優勢之硬體建設,搭上國際廠商布局全球智慧城市市場之列車。
(二)臺灣智慧城市產業大聯盟
為打破臺灣產業的藩籬效應,建議召政府單位、學術機構、法人機構以及國內外智慧城市相關產業廠商,共同組成智慧城市產業大聯盟,促成產政學研共同合作,此聯盟具備「凝聚產業發展政策共識」、「帶動智慧城市試點發展」、「形成智慧建築產業標準」、「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轉型」、「營造服務業發展環境」與「帶動臺灣經濟成長動能」等六大目標。聯盟成立後之短期工作項目為「制訂產品技術標準、服務技術標準與指標體系」、「建立臺灣智慧城市公開資料(Open Data)管理平臺」、「推廣智慧城市專業人才培育認證」、「展開臺灣智慧城市規劃與投資建設之合作」、「構築獲取海外城市訂單體制」等五項。
(三)臺灣城市問題導向試點之運作規劃
臺灣智慧城市試點應以地方政府為智慧城市運作之主體,協同臺灣智慧城市產業聯盟共尋城市發展問題,共同策劃適切該城市發展的願景計畫。並援引民間資源參與,將私部門納入共同治理的模式中,建立政府─民間合作關係(PPP),引導業者挹注資金與技術,建構官民雙贏的商業模式。
(四)海外輸出智慧城市策略建議
臺灣應該妥善利用政府開發援助工具,提供開發中國家資金協助或是產品技術協助,藉由雙方政府交涉,援引臺灣各產業之技術能量,以及智慧城市之亮點成果,輸出成果於開發中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