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服務業占全國GDP為七成以上,並持續成長;而過去製造業占GDP大約維持在23~25%,且隨著台灣製造外移趨勢,難有大幅度提升的突破。近來行政院提出GDP倍增計畫,經建會並估計至2015年台灣服務業將達14.8兆規模,相較2005年8.2兆,約需成長1.8倍。面對此一艱難挑戰,應積極思考如何提升服務業附加價值。然而目前國內在產業附加價值的研究上,大多討論製造業領域;而在服務領域較無研究。服務業涵蓋範圍很廣,流通服務業不論在產值與就業人口方面皆居12項策略性服務業之冠,成為近年來政府發展服務業的重點,故本研究以流通服務業為先期探索對象,期建立服務業附加價值分析模型與主要動因分析,進而了解如何有效提升服務業整體附加價值。
本研究從產業附加價值的觀察著手,分析其趨勢與變化、成長狀況及組成結構等;此外,建立迴歸模式,運用公開發行、上市櫃流通業者的財報資料,分析與附加價值具顯著相關的變數,探索企業附加價值創造的可能作法;最後進行個案探討,分析其局部作法及價值的提升與分配,並期能評估傳統附加價值計算方法在服務業的適用性。
本研究發現,服務業和製造業的附加價值之主要差異,在於無形資產對服務業附加價值的影響較製造業大,致使服務業附加價值的衡量與動因的尋找困難度更高。很多以生產為主的製造業附加價值的產生是藉由機器設備等投資,以及研發、人才投入而來;對於服務業而言,尤其是B2C的服務業,附加價值的創造是依賴人與人的接觸或和人接觸的環節(例如平台)而來。因此,就員工投入此項,服務業所著重的重點即與製造業大為不同。高科技的製造業者對人才的要求,在於高知識性的研發人才,而服務業大部分是偏好能夠與人互動的人才,此時設備或技術的角色與特性,是支援其溝通或收集資訊。換言之,即使影響製造業及服務業提高附加價值的因素或構面相同,但是二者對該因素或構面所重視的核心特質則相當不同,服務業尤其重視無形資產(特質)所能產生的差異。
流通業附加價值(VA)與勞動力(L)、資本(K)、企業經營能力(E)三個構面極為相關,但各構面的細部指標具差異性,主要和產業特質有關。其中,批發零售業附加價值的提高是與其當期所投入的服務創新活動、勞動人口投入量及存貨周轉效率較顯著相關;而物流業的附加價值成長,則與其固定資產投資、勞動人口投入量較顯著相關。
提高流通業附加價值率(VA%)方面,目前所列的所有指標所能解釋其成長的關係之解釋力相當有限,這部分解釋了VA%高或低並不足以代表經營的好壞,所以造成對附加價值(VA)有影響的因素反而顯現不出重要性,此外VA%的驅動力量與外在產業結構的問題極為相關,例如異業的整合程度、產業的分工問題等,而不是企業內的勞動、資本與企業經營的投入與運用即可有效達成。
此外,因服務業特性不同,致產生的附加價值的分配,有些外溢效果很大,有助於帶動上下游產業的升級與發展,而這一部分在運用原本附加價值的概念與計算方式時未能含括,因此在政府政策思維該於何處施力時,可能會產生盲點。建議未來可從服務型態與類型的研究,發掘不同類型附加價值產生的來源與效果,藉以獎勵與產業關聯性強的服務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