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英國內政部的「生物辨識技術策略」所提之AFR技術在警察機關執法上的應用為出發點,瞭解警察機關使用AFR技術之態樣,以及內政部所研擬之AFR技術監督機制。接著,由於該監督機制仍廣受爭議,本文將透過英國其他機關與民間之意見,整理出後續發展的關鍵議題,以供我國未來在執法上應用AFR技術之參考。
壹、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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