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美國經濟,在美國創新戰略之規劃下,揭示出其未來科技政策的發展方向,並推動實質的創新創業政策,使研發成果走出實驗室,落實商業化應用轉化為具體經濟成果。同時,美國國會亦不斷推動各項立法,包含歷年科技政策相關法案之再授權與配套法案之研擬,如2007年以來美國競爭力法相關系列法案的延續,使根基於美國政府研發補助機制核心之國家科學基金會在繼續支持美國聯邦實驗室及各大專院校的技術研發基礎上,明確整合各聯邦行政機關之施政措施。
觀察美國歐巴馬總統自上任後針對科研政策的整體規劃,大抵透過政策及法案經由「組織內部資源配置」、「資源整合與運用」,確保美國創新戰略得以有足夠的資源持續推動各項政策外;更嘗試建立一個完整的創新網絡,使資源得以藉由網絡滲入公私部門研發體系的運作樞紐中,最終透過創業精神之提倡,將私部門的創新力與想像力轉化為實質的經濟成果,構成良好的創新循環進而維持經濟的持續成長。美國科技政策之整體規劃與配套措施,各政策與法案間的連結與脈絡實值得我國進一步瞭解,作為精進整體規劃之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