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競爭力強化法係於2013年12月4日通過,同時相關聯的政策亦於此時公布,並於2014年1月20日施行。而內閣決議中亦說明為了振興日本產業,化解景氣低迷之情況,因此於2013年設置了「產業競爭力會議」,並延續「三支箭」之大膽的金融政策、機動之財政政策,於2014年訂定了「日本再興戰略」,於第185回之臨時國會,通過了包含產業競爭力強化法、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電氣事業法改正法、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法、農地中間管理事業推進法等共計9部與經濟成長戰略相關聯之法律。其中產業競爭力強化法中之灰色地帶消除及企業實證特例制度,乃科技發展或運用時發生法規不明或法令限制時,給予欲實施新事業活動者(通常是企業)法令優惠或提供法令解答之制度,以下本文將對其介紹,期能為我國之借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