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為於2030年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至1990年標準40%以下,並同時應達成聯邦清潔空氣法的健康空氣品質要求;加州的交通溫室氣體排放占全州37%與95%的石油消耗比例,並為氮化合物排放的83%來源 。因此加州觀察到交通部門對於其溫室氣體排放與空氣品質之影響,進而注重推動零排放車輛(Zero Emission Vehicle,以下稱零排放車輛)發展與布建,並設定其目標為在2030年前有5百萬輛零排放車輛上路,並於2025年前布建250,000個電動充電站。加州對於交通部門電力化計畫推動除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外,也對於加州的電網有著相對應的規劃和研究進行,故本文期待或可透過分析目前加州電動車之法制推動狀況,來為我國未來推動電動車布建目標之策略提出一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