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70以及80年代全球經濟好轉所引發大幅增加的國際需求,再加上當時國內成功的產業政策所帶動的民生工業起飛,台灣工商服務業經歷了前所未有的蓬勃成長。然而在國內高度經濟成長之下,大量的生產與消費的結果,卻因人民缺乏正確的環境意識以及保育觀念,進而對環境帶來沈重的負荷。未加控管地使用有害化學品、不當的洩漏,以及為節省成本而隨意傾倒廢水與廢棄物或是排放空氣污染物,不但傷害了環境,也危害了人類自身的安全。然而廢水、廢氣、廢棄物或毒性物質經年累月地不當排放、洩漏或棄置,並藉由土壤的滲透與地下水的傳輸,使得單純的地上污染問題轉變為更為錯綜複雜的地下污染;土壤與地下水污染的問題有別於其他廢水、廢棄或是廢棄物之污染,其污染產生源掌控不易,整治成本也相對昂貴。有鑑於此,環保署除陸續制訂水污、空污以及廢棄物相關法令,藉以控管公害污染的產生作為預防措施之外,亦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公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為地下水整治與土壤復育建立法源依據。根據該法第22 條規定,該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對指定公告之化學物質,向製造者及輸入者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並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因此政府每年皆有相當預算進行相關策略之研究與推動、污染調查以及整治工程,此筆基金所帶動相關之潛在市場則是不容忽視。本篇觀察報告將著重於我國土壤地下水政策之發展、資金市場的流向、相關整治技術以及未來展望等四個面向進行探討,以提供企業、投資業者、市場研究,或是相關從業技術人員充分資訊,作為技術引進、研發或是策略佈局之實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