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據《電信法》第26條之1,以及《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37條之規定,發布中華電信用戶迴路為「通信網路瓶頸設施」。NCC預定最快2006年年底、最慢於2007年2月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計價,出租給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包括新世紀資通(速博網)、台灣固網、亞太固網,及二類電信業者如數位聯合電信(Seednet)、台灣索尼通訊(So-net)等,屆時用戶迴路的出租費率將依歷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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