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6月7日報導:「健康食品管理法草案審查完畢 雙軌審核制通過」。中廣新聞網6月10日報導:『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立法院環衛委員會六月七號通過審查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法草案,委員會決議衛生署應公告具有保健功效的成份與規格,市售產品只要符合公告,不一定要做全套的試驗就可以申請為健康食品,只要在產品上加註「本產品功效未經衛生主管機關審定」的字眼,就可大大方方地以「健康食品」的名義販售。消基會認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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