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1996 年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開始推動綠建築的概念。行政院為了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於2001年核定「綠建築推動方案」,來推動綠建築之管制、改善建築物之節能和落實建築廢棄物再生使用等目的。在開始推動綠建築標章申請有關規定時,因為是屬於廠商自願性質,所以推動成效相當有限。後續推廣則參考美加日等先進國家推動綠建築之策略,先由政府部門公有建築率先做起,以帶動風潮,並配合鼓勵民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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