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日本率先實施個別評價型的特定保健用食品制度,如今已過15年,期間經過法律修訂、申請簡化等多次調整。1997年修改許可申請具體方法,這是所有變動中最重要的調整,申請資料的評價方法從內部評價改為論文公告,並取消許可期限(每4年更新),大幅簡化申請手續。2001年,成立保健機能食品制度,將營養機能食品列入特定保健食品(簡稱特保)制度,同時變動審查體制、取消食品形狀規定、擴大保健用途與範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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