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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Agent如何重塑顧問服務:顧問服務平台化的三大技術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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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 5131
頁數 6
出版作者 周駿呈
出版單位 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出版日期 2026/05/13
出版類型 產業評析
所屬領域 資訊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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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I Agent為何成為顧問服務變革的技術驅動力

近年生成式AI的快速發展,已使企業對顧問服務公司所提供的服務預期發生明顯改變。過去企業聘請顧問服務公司,多半是為了取得市場趨勢洞察、營運流程診斷與組織轉型建議,服務交付模式通常以簡報、報告、制度設計、工作坊或專案輔導為主。然而,當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與AI代理(AI Agent)開始能夠即時回應問題、調用資料與工具、協助分析、撰寫、模擬與執行任務後,企業客戶對顧問服務的需求,已從「等待專家提供答案」,轉向「希望系統可隨時提供建議、持續運作並能直接落地執行」。

企業對顧問服務需求的轉變,顯示顧問服務公司的核心價值正在重新被檢視。因此,若顧問服務公司的主要服務,仍停留在資料蒐集、資訊整理、報告撰寫與一般性分析,則該服務的相當比例已可被AI工具或AI代理分攤,甚至在部分低複雜度場景中被直接替代;但若顧問服務公司能進一步把自身累積的產業Know-how、方法論、流程設計能力、合規經驗與客戶信任,轉化為可由AI代理調用的模組化服務,則其所扮演的角色反而能從「人力型服務供應者」,升級為「AI服務平台的設計者、整合者與營運者」。

從產業演進角度觀察,AI代理之所以成為顧問服務變革的技術驅動力,主要可歸納為三項原因:第一,AI代理大幅提升知識密集型工作的自動化程度,使顧問服務中大量基礎研究、資料整理與初步分析工作得以被快速代理化。第二,AI代理具備任務拆解與流程執行能力,使 AI 從單純的回答工具,進一步升級為可嵌入企業工作流的執行型系統。第三,AI代理使得顧問服務從專案交付走向平台交付,讓顧問服務公司有機會將原本一次性、低重複使用率的服務內容,轉化為可持續運作、可跨客戶複製的數位平台能力。

整體而言,AI代理浪潮正在從根本上重新定位專業顧問服務產業的核心競爭力,迫使顧問服務產業從傳統以「人力、工時與智力資源」為核心的專案交付模式,轉型為以「自主化、平台化」為核心的新型服務架構。因此,顧問服務公司必須由單純的知識供應者,進一步升級為AI服務平台的設計者與營運者,才能在這波產業變革中維持競爭優勢。

 

表1 AI代理對於顧問服務環節的代理化深度與變革影響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ITIS研究團隊 (2026/05)

 

二、驅動顧問服務平台化的三大核心技術能力

隨著AI代理由單純的問答工具演化為可執行任務、調用工具與跨系統協作的智慧代理,顧問服務所需的核心技術能力也隨之改變,特別是當顧問服務公司由傳統專案交付模式,進化為可持續運作的AI服務平台時,關鍵已不只是導入單一模型,而在於能否同時具備「知識與執行」、「互通與信任」與「商業化與營運」的三大核心技術能力:

 

(一)「知識與執行」的技術能力:Agentic RAG與多代理編排

顧問服務之所以具有高度知識密集特性,在於其核心作業多涉及產業研究、法規檢索、專案經驗比對、資料彙整、分析推理與洞察輸出等工作。傳統的「檢索增強生成(Retrieval-Augmented Generation,RAG)」技術雖然可以提升大型語言模型的外部知識引用能力,但多半仍停留在「查到資料、生成答案」的層次;相較之下,「代理化檢索增強生成(Agentic RAG)」是一種將AI代理的自主推理能力,融入傳統RAG流程的高階技術架構,能對檢索結果進行多輪的自我修正與整合,使得Agentic RAG不只是檢索工具,更像是一個具備初階任務執行能力的知識代理人,已開始具備承接部分顧問工作流程的能力。例如,它可以依照問題性質,判斷應先查詢哪一類文件、是否需要交叉比對不同資料來源、是否需要回頭補查特定資訊,以及是否將結果交由其他代理接續處理。對顧問服務公司而言,將使得大量原本分散於歷史專案、研究報告、法規資料、產業資料庫與內部方法論中的知識資產,有機會轉化為可即時調用的顧問知識平台,進一步加速法條合規、案例比較、趨勢判讀、研究摘要,與初步分析等高頻、常態工作。

然而,顧問服務並非單靠單一知識代理即可完成。顧問服務的任務通常是多步驟、多角色、多資料來源交織而成的工作流程,因此需要進一步依賴「多代理編排(Multi-agent Orchestration)」技術,將不同功能的代理串接成可協同運作的任務系統。例如,「研究代理」可負責蒐集與整理外部資料,「查詢規劃代理」可決定檢索順序與來源,「分析代理」負責整合資料形成洞察,「審核代理」則檢查輸出內容是否符合品質、格式與合規要求。透過上述的代理分工協作架構,顧問平台便可由單一聊天工具,升級為具有任務拆解、流程接力,與結果校驗能力的服務系統。

 

(二)「互通與信任」的技術能力:MCP、A2A與授權治理、安全防禦

顧問服務平台若要能真正應用於企業場域,不能只是封閉的單點代理,而必須具備跨資料、跨工具、跨系統與跨代理的互通能力,因為企業營運的顧問服務涉及CRM、ERP、知識庫、文件系統、法規資料庫,與外部研究資料等多元來源,若平台無法與既有系統協作,AI代理便難以真正進入業務流程,最多只能停留在展示或試驗階段。因此,互通協定的重要性日益升高。其中,「模型上下文協定(Model Context Protocol, MCP)」可視為模型與外部工具、資料來源之間的標準化互通機制,解決模型如何「垂直」向下存取企業內部的遺留系統(Legacy Systems)與異質資料的問題;由Google主導並開源的「Agent2Agent(A2A)」協定則更偏向代理與代理之間的溝通與協作,解決代理之間如何「水平」交換資訊、分工執行與銜接任務,滿足複雜工作流程(如法務代理與財務代理的接力)的需求。對顧問服務平台而言,這類互通能力將是未來建立「代理網際網路(Internet of Agent)」的基礎,使平台不再侷限於單一模型或單一供應商環境,而能逐步走向跨平台、跨系統與跨代理的開放型架構。

不過,互通能力只是基礎,顧問服務要能真正平台化,更高的門檻在於信任治理。因為顧問服務經常涉及敏感的企業內部資料、法規判讀、流程決策與高階決策分析,因此平台若缺乏嚴謹的授權治理與安全防禦機制,企業便難以放心讓AI代理接手關鍵工作。上述機制包括身分驗證、權限控管、資料存取規則、代理可執行行為邊界設定、惡意提示詞攻擊防護、異常行為監測,以及完整的操作紀錄與稽核追溯能力。尤其在高合規要求(High Compliance)」或「受高度監管」的企業環境(如金融、電信、醫療…)中,互通與信任能力往往決定AI代理能否由輔助工具升級為正式服務基礎設施。因為企業真正關心的,不只是AI能不能提供答案,而是這些答案與行動是否可信任、可控制、可追責,是否能符合內部治理要求與外部法規規範。因此,未來顧問服務公司的技術競爭,不會只比誰的模型效果更好,而是比誰能建立更成熟的互通架構與可信治理能力。

 

(三)「商業化與營運」的技術能力:支付協定、分潤機制與平台治理

顧問服務業的服務平台若要順利運轉,除了知識執行與互通信任能力不可或缺,還須具備能長期營運與商業化的第三類技術基礎,也就是「支付協定、分潤機制與平台治理」能力。因為當服務被拆解為可由代理調用的模組、工具與工作流程後,平台便需要新的商業模式來推動服務運作,包括高頻計費、跨服務分潤、代理對代理交易與全天候的營運監控等。

首先,在「支付協定與分潤機制」方面,傳統顧問服務多採一次性專案收費或人天計價模式,但服務交付平台化之後,服務可能以更細緻的方式被呼叫與使用,例如按查詢次數、任務執行量、流程步驟或成果輸出進行收費,未來甚至可能出現AI代理代表企業自動調用特定服務模組、即時完成付費與分帳的情境。因此,顧問服務平台若要能夠真正因應未來的代理經濟(Agent Economy),就必須具備可程式化支付、按量收費、可依規則分潤的營運機制,讓顧問服務不再只是「賣人力、賣專案」,而是能夠在高頻互動環境中持續創造價值,並獲取服務報酬,如表2所示。

 

表2 顧問服務業的商業模式轉型變化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ITIS研究團隊 (2026/05)

 

其次,在「平台治理」部分,顧問服務與一般消費型AI應用不同,往往涉及高價值決策、高風險判斷與複雜性任務,因此平台必須具備完整的「可觀測性(Observability)與可評測性(Evaluability)」能力,包括代理執行歷程監控、任務流程回放、異常結果追查、輸出品質評估、版本管理與持續優化等。若缺乏這些能力,平台即使短期可運作,也難以在企業環境中大規模部署,因為企業無法確認其穩定性、可靠度與責任邊界。

 

三、顧問業推動服務平台化的具體作法

(一) 內部推動:由作業AI化走向平台營運

隨著AI代理相關技術逐步成熟,顧問服務公司的轉型關鍵已不再只是「是否導入AI」,而是如何由內部效率工具,進一步升級為可對外持續交付的服務平台。就實務演進而言,顧問服務的技術化通常會經歷三個相互銜接的階段。第一階段是「內部營運AI化」,優先將AI應用於市場研究資料蒐整、會議摘要、簡報初稿生成、法規檢索,與內部知識查詢等高重複性工作,以提升顧問團隊的作業效率與知識活用能力。第二階段是「解決方案產品化」,顧問服務公司開始將特定產業應用、方法論與流程模組,包裝成可重複銷售的數位解決方案,例如製造、金融或零售產業的專屬代理工具與知識服務模組。第三階段則是「營運平台化」,由公司直接經營一個全天候運作的AI服務平台,整合代理、知識庫、治理規則、評測機制與外部系統介面,使服務可被持續調用、擴充與複製。

 

(二) 外部合作:透過異業結盟補足平台能力

在平台化發展過程中,異業合作已成為顧問服務公司發展AI平台能力的重要趨勢。原因在於,顧問服務公司雖然擅長產業場景理解、流程方法論、法遵治理與組織變革,但若要建構大規模部署的AI服務平台,仍需結合模型、算力、雲端、企業應用平台與代理開發框架等技術資源;反之,模型商、雲端商與AI新創業者雖握有技術能力,也必須藉由顧問服務公司完成企業應用需求釐清、工作流程重設與AI導入落地。近期OpenAI的Frontier Alliance,即是模型商與顧問巨頭共同推進企業AI部署的明確例子;同時,Accenture、Deloitte、PwC、Capgemini等顧問服務公司也分別與OpenAI、NVIDIA、Oracle及多家企業平台業者建立合作關係,顯示顧問服務平台化已逐步走向「專業知識×科技工具」整合的新型分工模式。

 

四、結論

(一) AI Agent浪潮根本改變顧問服務核心價值及商業模式

整體而言,AI Agent浪潮對顧問服務業的影響,已不再只是導入新工具以提升效率,而是從根本改變顧問服務的核心價值、商業模式與競爭邊界。未來顧問服務公司能否在這波平台化浪潮中維持主導權,關鍵不在於是否單純與科技大廠合作,而在於能否建立自身難以被取代的技術型護城河,並將專業知識、流程方法與治理能力,轉化為可持續交付的服務平台。

 

(二) 2.四大能力建構顧問服務核心競爭力

具體而言,顧問服務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將取決於四項能力。第一,是專屬資料與知識資產,亦即將長期累積的垂直產業資料、專案經驗、方法論與隱性知識,轉化為可結構化、可檢索、可調用的專有知識資產。第二,是工作流程設計與流程重構能力,亦即能否將傳統顧問流程拆解為可由AI代理執行的任務模塊,並明確界定代理目標、權限邊界與人工覆核機制。第三,是治理與信任能力,特別是在高合規要求、高敏感資料與高責任風險的應用場景中,能否提供授權控管、風險監測、稽核追溯與合規設計。第四,則是跨系統整合與生態編排能力,亦即透過MCP、A2A等互通機制,串接CRM、ERP、知識庫、資料平台與多代理系統,讓顧問服務平台真正成為企業可協作的服務解決方案。

反之,若顧問服務業者無法建立上述四項平台能力,未來最大的風險便是被科技平台去中介化。當模型商、雲端商、企業軟體平台與AI新創逐步將代理能力、流程建議、治理模組與垂直應用內建進各自產品中,顧問服務公司若仍停留在單次專案、客製導入與人天服務模式,將更容易退化為低附加價值的導入支援者或執行外包商。相對地,若能透過平台化布局,將顧問方法論、知識資產、治理能力與跨系統整合技術整合為可持續營運的服務體系,顧問公司便有機會由傳統知識服務提供者,升級為企業AI轉型中的整合者、治理者與平台協調者。換言之,未來顧問服務的競爭焦點,不只是誰更會使用AI,而是誰能把AI、資料、流程與信任整合為可持續交付、可規模化複製的平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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