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分散投資中國大陸的風險,政府第一波南向政策始於1994年通過的〈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工作綱領〉,實施範圍涵蓋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新加坡、越南、汶萊等東協7國;第二波南向政策緣於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為紓解東南亞各國的經濟困境,1998年通過〈加強推動東南亞經貿行動方案具體措施〉,同時金融援助當地台資企業。然而在國際採購商要求及中國大陸廣大內需市場的誘因下,中國大陸仍為多數台商的投資...
若有任何問題,可使用下方檢索互動介面找解答,或是寫信到客服信箱。
星期一~五 9:00-12:30/13: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