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前於民國(以下同)106年9月25日以經工字第10604604510號公告「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或簡稱該事項)」,希望藉由該事項之訂定,能有助於建立國內即時通訊軟體服務之秩序、保障消費者之權益及消弭消費糾紛......
一、前言
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效力概述
三、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重點
四、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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