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債券未出現前,企業的天氣風險是由保險商承擔,而後再選擇性的移轉至再保險商。在此交易安排下,一方面企業需承擔來自保險商及再保險商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保險商及再保險商也受限於其風險承擔能力,難以因應企業避險需求迅速增加的情形。
巨災債券的第一筆實驗性交易是在1996年由美國AIG、Hannover Re、St. Paul Re、及USAA等四家保險及再保險公司所主導,主要目的在於透過保險證券化,將天氣風險的承擔由保險市場移至資本市場。由於資本市場中固定收益證券市場具有風險承擔能力龐大、較不受景氣循環所影響的特點;若能用於吸收企業天氣風險,將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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