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財團法人法的正式施行,主管機關亦配合檢視過去的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規範,以經濟部為例,過去有「經濟部審查經濟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經濟部對經濟事務財團法人管理及監督作業規範」(以下簡稱管理及監督作業規範)兩部對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管理監督之規範,現全數廢止2並回歸財團法人法與相關子法之規範,以使經濟部對經濟事務財團法人監管,回歸財團法人法的體系與具備明確的法律授權監管依據;然而過去在管理及監督作業規範中,同時涵蓋了財團法人共通監督管理事項與針對受政府補助或委辦計畫之財團法人加強管理事項,隨著管理及監督作業規範的廢止,未來在財團法人與執行科專研究機構管理上,應如何適用與協調即有探討的必要......
壹、前言:財團法人法概述
貳、財團法人法施行後之法人與科專管理
參、相關問題探討
圖1 財團法人法施行後之法人與科專管理
表1 財團法人法監督管理事項差異
表2 管理及監督作業規範廢止後之差異
若有任何問題,可使用下方檢索互動介面找解答,或是寫信到客服信箱。
星期一~五 9:00-12:30/13: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