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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商業方法專利有效性之最佳利器 - 涵蓋商業方法(CBM)專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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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 3492
頁數 5
出版作者 John van Loben Sels and Genevieve Halpenny
出版單位 工研院技術移轉中心
出版日期 2016/01/01
出版類型 產業評析
所屬領域 智財訴訟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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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分數 2人評價/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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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專利實施實體 (Non-practicing entities, “NPEs”),或稱專利主張實體(patent assertion entity, “PAE”) ,常被輕蔑地戲稱為“專利流氓”(patent troll),其通常將業務鎖定在依現有美國法律下不應被授予專利的軟體上。非專利實施實體之所以能從這些業務中收取權利金,是因為美國專利訴訟中防禦侵權指控,或是起訴向法院要求撤掉當初行政上可能考慮不周而授予的專利,動輒都要花費數百萬美元......

內文標題

一、受質疑的專利求項必須與財務產品或服務有關

二、受質疑的專利請求項不是針對一個技術發明

三、申請人應舉證至少可成功地使一個專利請求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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