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4日,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核准超寬頻(UltraWideBand,以下簡稱UWB)產品可以合法在商業市場上銷售,正式為這項短距離無線通訊技術開啟商用化的大門。根據FCC針對UWB運作所公布Report & Order 2002/02的內容說明,為避免不同應用可能產生的潛在干擾問題,現階段將UWB的應用裝置分成三種類型,分別為(1)影像系統--包含地面穿透雷達系統(GP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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